醫療服務價格投訴制度
嚴格遵守物價管理部門和《浙江省醫療服務價格手冊》修訂版規定的醫療服務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
認真公正地記錄、處理患者有關物價收費的投訴和來訪。對各種矛盾和糾紛影響較大的問題及時向單位領導和物價部門反映情況,給于病人滿意答復。
患者在醫院內部投訴的,由被投訴的科主任和護士長及兼職物價員予以解釋答復,或交醫患辦公室協調處理,不能解決的由專職物價員負責協調解決。
上級物價部門轉來的投訴意見或物價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由物價員負責調查解決。
物價員對患者或家屬的物價方面的投訴必須在一個工作日內答復,要有投訴記錄、答復意見和整改措施。
門診大廳設意見薄,投訴電話。
價格舉報電話:12358
醫院物價投訴電話 2039430(財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