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鄉居民醫保中途參保政策更優化
自2021年7月起,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超過規定繳費時間后中途參保的,從原來需繳納全年度個人和財政補貼標準改為只需繳納全年度個人繳費標準。中途參保后醫療保險待遇享受時間從在繳費當月起的3個月后縮短至繳費月起的第三個自然月,可以提早一個月享受醫保待遇。
二、城鄉居民醫保的資助參保范圍再擴大
自2022年1月起,持有效證件的殘疾人參加我市城鄉居民醫保及大病保險,也將享受由政府財政按規定全額資助其個人繳費部分。
三、城鄉居民醫保定點藥店購藥可報銷
自2021年7月起,城鄉居民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可按三級醫療機構門診報銷比例20%報銷了。原政策對此項內容是不予報銷的。
四、醫保乙類先行自付比例將降低
自2022年1月1日起,全省將統一醫保目錄乙類先行自付比例,我市基本醫療保險乙類藥品、診療項目、醫用材料及醫療服務設施的先行自付比例都將大幅度降低。
1.《醫保藥品目錄》內乙類藥品的先行自付(自理)比例為3%。
2.醫院自制制劑中,西藥類先行自付比例為3%,中成藥類先行自付比例為零。
3.中藥配方顆粒乙類先行自付比例為3%。
4.《醫療服務項目目錄》)內乙類項目先行自付比例按原乙類自理比例的下限執行。其中:311000006血液透析(包括碳酸液透析或醋酸液透析)、311000007血液濾過項目先行自付(自理)比例為零。
5.《醫療服務項目目錄》內分類編碼為CQ人工器官類、CG骨科脊椎內固定材料、CL一次性醫用材料,單價在200元以上的,先行自付(自理)比例為國產品3%、進口產品15%;分類編碼為CX的醫用材料,機采粒細胞(含高分子羥乙基淀粉)、機采少白細胞血小板(CR-SDP)先行自付比例為10%。
6. 中心監護病房、層流病房(包括ICU、CCU)費用,15-60日的先行自付比例為10%;61日及以上先行自付比例為30%。
五、特殊病種范圍有新增
自2021年7月起,糖尿病胰島素治療納入我市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病種門診管理范圍,參保人員備案后在定點醫藥機構門診或購藥時使用胰島素治療發生的醫藥費用將從原來的慢病門診比例報銷調整至按住院相關規定報銷。
六、大病保險待遇在穩步提升
1.提高報銷比例。自2021年1月起,大病保險取消了原來的分段報銷,普通人員大病保險支付比例統一提高至70%,困難人員統一提高至80%(見下表)。
人員類型 | 起付線 | 報銷比例 | 限額標準 |
普通人員 | 2萬元以上 | 70% | 最高支付限額為45萬元 |
特困人員、低保家庭成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 | 1萬元以上 | 80% | 不設最高支付額 |
2. 自2021年7月起,慢性病規定病種經備案后,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或購藥時發生的慢性病規定藥品目錄內的自付和自理費用納入大病保險合規范圍,更多的醫療費用可進大病保險累計報銷了。
3.增加大病保險目錄項目。自2021年6月30日起,參保人員發生的符合規定的腫瘤全身斷層顯像PET-CT費用(高于5300元/次按5300元/次計算)計入大病保險起付標準,再按規定報銷。
注:資料來源于吳興區醫保局醫保政策培訓。
湖州市第一人民醫院醫保科宣傳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