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保病人憑本人社會保障卡到醫院就診,不得冒用他人社會保障卡就診,如代為湖州市區的參保人員配藥者,需出示“代配證”。
2.長期臥床或高齡(70歲以上)或因疾病引起行動不便的湖州市區醫保參保人員才可辦理代配證,在醫院門診綜合服務中心窗口即可辦理。
3.在就醫過程中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社會保障卡,如不慎遺失,請及時到發卡銀行網點報失并申請補辦,補辦卡期間就醫費用需先自費結算,待補辦卡后到再轉醫保結算。
4.醫保門診配藥量規定
急性病和普通慢性病的門診配藥量不得超過7天。
以下29個慢性病可以配30天以內的藥量,惡性腫瘤、白血病、高血壓、冠心病、抗排異治療、尿毒癥、結核病、前列腺增生、類風關、糖尿病、重性癱瘓、系統性紅斑狼瘡、老年癡呆癥、帕金森綜合癥、重性精神病、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肝炎、胃潰瘍、十二指腸潰瘍、血友病、更年期綜合征、重度骨質疏松、癲癇、慢性阻塞性肺病、支氣管哮喘、心臟疾病術后、慢性腎功能不全、腦血管意外和肝硬化。
5.醫保特殊病種規定
湖州市本級職工醫保規定惡性腫瘤、白血病、尿毒癥透析治療、組織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療、慢性再生障礙性貧血、重性精神病、重癥癱瘓、血友病、系統性紅斑狼瘡共9個病種;居民醫保再加結核病、兒童孤獨癥、艾滋病機會性感染以及在市傳染病醫院乙肝患者抗病毒藥物治療4個病種共13個病種可以申報特殊病種。凡新發現上述病種之一者,請到醫院門診綜合服務中心申報特殊病種。
6.轉院管理
醫保病人需轉市外定點醫院就醫的,如到省內醫院看門診可直接用社會保障卡結算;如到市外醫院住院治療或省外醫院看門診的,需醫生出具轉院證明后到醫院門診綜合服務中心辦理轉院備案手續。
7.門診發票上項目后面的比例為100%的為自費項目,所有費用需患者本人承擔。
8.您在看病時對醫保政策、費用結算等有疑問時,可以到醫院門診綜合服務中心咨詢,或請撥打咨詢電話:0572-2039268(白天上班時間)。
湖州市第一人民醫院醫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