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增加“體外膜肺氧合(ECMO)”限制類臨床應用醫療技術備案的公告
根據《《浙江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印發浙江省醫療技術臨床應用事中事后監管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浙衛發〔2017〕30號)和《省級限制類技術管理規范》等文件及相關技術規范要求,對照相關技術管理規范進行自我評估且符合相應醫療技術管理規范要求,對我院開展的省級限制類 “體外膜肺氧合(ECMO)技術”進行論證,認為符合相關規范要求。報經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備案,同意繼續開展臨床應用。
特此公告。
湖州市第一人民醫院